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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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 : 201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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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對於「陸客來台自由行若逾期滯留,台灣送件旅行社須受連帶處罰」相關規定,政府單位未與業界代表協商在先,強硬加諸實施在後,本會雖於6月2日舉行記者會表達不接受政府惟一處罰台灣旅行業者的做法,並於6月10日交通部觀光局舉辦「陸客來台自由行說明會」現場對此規定數度表達異議聲明,惟仍不被相關單位採納接受,本會對此深感遺憾。
二、爰此,本會針對此次陸客來台自由行提供業者建議事項,並提出高風險旅客特徵事項俾供參考,以降低承辦陸客來台自由行送件業務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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