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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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 : 201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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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檢送交通部觀光局100年3月14日觀業字第10000058381號令修正發布之「交通部觀光局補助辦理導遊人員精進訓練實施要點」乙份,敬請各會員旅行社依據該要點向該局申請辦理導遊人員隨團實習精進訓練補助事宜,敬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00年3月14日觀業字第10000058382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綜合、甲種旅行業者提供導遊隨團實習機會,協助合格但尚未帶團之導遊人員累積實務經驗,並考量對其餘新進導遊人員之公平性及公司內部員工應回歸公司本身訓練機制,以更符本要點提昇新進導遊人員受聘機會之目的,該局業已修正旨揭要點,並報經交通部100年2月24日以交路字第1000020567號函核定在案。
三、前述補助申請案之辦理原則及審核重點如下:
(一)旅行業派遣隨團實習並服務旅客之合格導遊,不得為旅行業現職人員。
(二)申請隨團實習訓練補助之對象,應於辦理訓練14天前檢具下列相關文件向該局提出申請:
1、申請書。
2、隨團實習導遊非旅行業現職人員之切結書。
3、申請經費總表。
4、各團細項表(含行程、每日實習重點、參加訓練對象等)。
(三)相關申請範例及核銷範例,請上該局網站:http://admin.taiwan.net.tw(行政資訊/一般佈告)下載。
四、若對本要點及申辦精進訓練方式有任何疑問,請洽該局承辦人林小姐(電話:2349-1685,e-mail:anastasia@tbroc.gov.tw)。
附件 :
台北市旅行業行政業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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