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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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 : 201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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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新聞稿

針對日本東北地區宮城縣3月11日下午發生芮氏規模8.8強震並引發海嘯,外交部發布青森、岩手、宮城及福島等4縣之旅遊警示燈號為紅色;今(12)日,並新增紅色警示燈號含北海道東部、南部沿海一帶。交通部觀光局經與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及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商定前往日本前述紅色旅遊警示區之旅遊契約解約退費處理原則為: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28條規定辦理,即旅行社應將已代繳之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之全部必要費用扣除後之餘款退還旅客。

觀光局表示,旅客如欲延後行程或轉團者,仍得洽商旅行社辦理,俾減少雙方損失。有關日本之最新情事,該局仍將與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保持聯繫,俾採取有效之因應措施,確保消費者權益。該局同時提醒旅客如遇有消費爭議而無法解決時,可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電話:25068185)或該局(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免費申訴電話: 0800211734)申訴調處。

有關日本之旅遊警示資訊,已登載於外交部及該部領事事務局網站(http://www.mofa.gov.twhttp://www.boca.gov.tw),國人可逕利用該網站查詢相關資訊及我駐日本各館處緊急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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