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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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 : 200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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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旅遊旺季將屆,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交通部觀光局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43條規定公告98年1月21日起至98年6月19日止,具法定公告事由之旅行社名單如下:
一、經處分廢止旅行業執照者:合眾(高雄市)、雙寶國際(台北市)、仙人掌(台北市)、大樂運通(高雄市)、精品(台北縣)、旅達(台北市)、四通八達(桃園縣)等7家旅行社。

二、依照法定程序申請暫停營業者:南和(高雄市)、通豪(台北市)、家文(台北市)、寶航(台北市)、崇義(台北市)、欣羿(台北市)、福星(台北市)、我的(台北市)、春天(高雄市)、尚運(台北縣)等10家旅行社。

三、依照法定程序申請解散者:來南國(高雄市)、明泰(台北市)、宜君(台北市)、鑫海(台北市)、華僑(台北市)、國際白金(台北市)、四季(台北市)、毅興(台北市)、長春(台北市)、川程國際(台北市)、足跡百羅(台北市)、裕華(台北市)、華寶(台北市)、飛利(台北市)、千凰(苗栗縣)、飛翔(新竹縣)、邦洲國際(台北縣)、偉成(台南市)、立元國際(新竹市)、翊汎國際運通(花蓮縣)、金來(台東縣)、佳亨(台東市)、正全(台中市)、亨通(台北市)、中南(高雄市)等25家旅行社。

四、未依規定投保履約保證保險者,計1家:雪山旅行社(宜蘭縣)。

交通部觀光局提醒消費者在選擇參加團體或個別旅遊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應選擇領有交通部觀光局核發旅行業執照之合法旅行社辦理旅遊活動,有關合法旅行社資訊,可至該局行政資訊網「旅行業」項下查詢。另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以下簡稱:品保協會)已於該會網站(http://www.travel.org.tw)公布每季旅行團參考售價,消費者可上網查詢。

二、 建議旅客簽約前,宜親至旅行社營業處所瞭解該旅行社營業狀況,並應詳閱契約內容後再簽約。繳費時記得索取代收轉付收據,並應確認接洽之旅行社已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及責任保險,如簽約後衍生相關糾紛,消費者得檢附代收轉付收據及契約書,向觀光局(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或品保協會(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申訴。

上述名單及參團注意事項,可至該局行政資訊網站(http://taiwan.net.tw)之「一般佈告」或「消保事項專區」查閱。

觀光局再次表示,該局將隨時掌握旅行業者營運狀況,適時發布相關訊息,以確保消費者權益。至於消費者如有相關旅遊諮詢,亦可利用觀光局免付費電話: 0800-211734、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電話:02-25068185、台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電話:02-25312191、高雄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電話:07-2413881、台灣省旅行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電話:06-2410879查詢。另旅客如於國外發生急難事故,可向「外交部旅外國人急難救助聯繫中心」尋求聯繫協助,「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全球免付費專線電話:800-0885-0885。
台北市旅行業行政業務網

台北市中山區四平街20號6樓 TEL:25312191 FAX:2541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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