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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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 : 200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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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考量全球經濟景氣及市場供需結構變動因素,本局業於98年3月20日修正「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事項」,將每人每日最低接待費用從80   美元調降為60美元,為有效傳達本局推動之最低接待品質規範,及宣導合理之旅遊品質分級制度,以利業者推出品質有保證之平價旅遊商品,同時為因應陸客來臺人數大幅成長,本局爰邀集相關單位就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送件規定、延期及撤銷入境許可、接待旅行業自律、觀光產業之接待能量、旅遊品質維護及市場機制等內容與業者座談。

二、 本座談會對象為經本局核准並已繳交新臺幣100萬元保證金,具接待大陸觀光團資格之225家旅行社,其主管或業務承辦人。

三、 前開座談會分別於台北、高雄各辦理1場次座談會,業者毋須支付費用。每家業者報名人數限為1-2人,各場次辦理期程及地點如下:
  (一)台北場次:98年4月14日(星期二)
   台北松山旅遊服務中心:台北市敦化北路240號3樓
  (二)高雄場次:98年4月15日(星期三)
   旅遊服務中心高雄服務處:高雄市中正四路235號5樓

四、 本案相關資訊請洽本局業務組廖淑君小姐、黃祥斌先生(聯絡電話:02-23491557、2349-1554)

五、 座談會報名表下載
台北市旅行業行政業務網

台北市中山區四平街20號6樓 TEL:25312191 FAX:2541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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