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帳號:
密碼:
公佈日期 : 2008-05-11
內容 :
針對柬埔寨吳哥航空公司台灣分公司97年5月9日發布聲明,該公司自97年5月10日起暫停營運1情,為維護我國旅客權益,關於後續因應及處理方式,觀光局說明如下:


一、 原訂於5月10日、12日及13日從吳哥窟返國之旅客,分別為134名、177名與138名,共計449名,已洽請交通部民航局、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協調旅行社及國籍航空公司協助安排旅客搭機回臺事宜;另洽請外交部給予必要之協助。

二、 對於因吳哥航空停飛,本局已責成旅行業者即向旅客說明,至於對無法成行旅客之處理原則,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28條「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本契約之全部或 一部無法履行時,得解除契約之全部或一部,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乙方應將已代繳之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之全部必要費用扣除後之餘款退還甲方。但雙方於知悉旅遊活動無法成行時應即通知他方 並說明事由;其怠於通知致使他方受有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規定辦理。
旅客如遇有消費爭議而無法解決時,觀光局已責成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受理旅客申訴及調處事宜(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電話:25068185)。
台北市旅行業行政業務網

台北市中山區四平街20號6樓 TEL:25312191 FAX:25415825

請使用Internet Explorer 5.0 以上版本之瀏覽器, 以獲得最佳瀏覽效果
本網頁內容屬原著作所有,未經授權,請勿抄襲轉載。
本會所提供資料如有誤,以相關主管機關發佈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本網站由 先啟資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製作
Copyright 2004 Travel Agent Association Of R.O.C,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