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國際遊輪旅行社因收取旅客團費,未依約出團,損害旅客權益,情節重大,且負責人避不見面,公司鐵門深鎖,業經交通部觀光局依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廢止旅行業執照;另仙人掌旅行社收取旅客團費,未依約出團,公司負責人雖已出面解決善後,惟因有損害消費者財產之虞,業經交通部觀光局予以勒令停止其經營旅行業業務之處分。觀光局表示,該局於97年10月7日接獲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簡稱品保協會)電話告稱:該協會所屬會員金科國際遊輪旅行社及仙人掌旅行社因財務困難,恐無法繼續營運,該局隨即派員會同該協會前往該公司瞭解。
依觀光局初步調查:金科國際遊輪旅行社係以經營郵輪業務為主,該公司招攬之旅行團旅客目前得知共156人,已收團費約新臺幣793萬2千餘元;仙人掌旅行社以經營國人出國旅遊業務為主,所招攬之旅行團旅客目前得知共263人,已收團費約新臺幣238萬餘元。由於金科國際遊輪旅行社及仙人掌旅行社已分別投保新臺幣2,000萬元及2,400萬元之履約保證保險,故旅客受損金額若未超出該保險金額,將可獲得全數理賠。觀光局已責成品保協會處理旅客協調轉團及後續求償事宜,並請受害旅客逕向該會申訴登記(品保協會電話:25068185、地址:臺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
觀光局進一步表示,針對旅行社適逢全球不景氣可能遭遇之經營困境,該局除輔導旅行業者開發多元化的旅遊商品,吸引消費者購買,提升產品競爭力外,並規劃提供業者營運週轉金優惠貸款(初步規劃綜合旅行業最高不超過新臺幣1,000萬元,甲、乙種旅行業最高不超過新臺幣500萬元)及規劃利息補貼措施,以輔導協助業者經營。另觀光局為保障旅客權益,將持續強化旅行業交易安全查核工作,藉由密集召開查核會報及實地檢查之積極作為,以落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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