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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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 : 200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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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本(97)年9月4日已通過「『小三通』正常化推動方案」,自9月30日起經許可來臺之大陸觀光客可經由金門、馬祖中轉進出臺灣;據交通部觀光局瞭解,目前預估有9至10團、近250名大陸觀光客將由6家旅行業者接待,於9月30日上午從福建廈門、泉州及馬尾等地搭船抵達金門水頭碼頭、馬祖福澳碼頭,金門縣政府及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將於金門水頭碼頭辦理迎賓活動,安排舞龍舞獅表演及贈送金門特產為伴手禮,讓抵臺旅客留下美好印象。觀光局並表示,該等團體抵達金門、馬祖後將於當地進行半天至1天之遊程,再搭機飛抵臺北松山及臺中清泉崗機場,開始7天左右的環島行程,行程結束後由原路線返回,預計亦仍會於金門、馬祖停留半天至1天的時間遊覽參觀。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為配合「『小三通』正常化推動方案」之實施,除已修正相關入出境作業規定及送件須知,因應大陸觀光客經小三通中轉遊臺首發團9月30日來臺,業機動調派人力專案審件,確保大陸觀光客順利入境。觀光局為配合「小三通」正常化政策,業辦理下列因應事宜:
一、 於金門水頭碼頭設置服務櫃檯辦理大陸觀光客旅遊諮詢、入出境通報及問卷發放回收等事宜。
二、 考量金門縣並無觀光旅館;而當地大客車數量有限、遊程時間短,較無交通安全顧慮,已修正「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事項」,放寬應住宿於觀光旅館或同等級旅館及遊覽車車齡7年以下之規定,觀光團在當地僅須使用合法業者設置或提供之合法住宿設施、交通工具及合格駕駛人即可。
惟關於旅行業派遣之導遊人員部分,因涉及兩岸大陸居民赴台旅遊協議及現行法令規定,旅行業辦理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業務,應指派或僱用領取有導遊執業證之人員執行導遊業務,故旅行業者於金門、馬祖接待大陸觀光團仍應派遣合格之導遊人員接待。
觀光局進一步表示,為促進金門、馬祖當地觀光產業發展,將積極輔導辦理接待之旅行業者規劃各項主題產品之長、短期天數遊程,並儘量安排團體於當地停留,參觀景點、古蹟及購買伴手禮及紀念品,並僱用當地經金門縣政府訓練之解說員搭配導遊人員導覽,以提昇旅遊及接待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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