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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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2024-02-01 文號: 113043

主旨:
為振興國內燈塔之觀光旅遊,敬請會員旅行社於包裝旅遊產品時,將燈塔列入旅遊行程之中,請查照。
說明:
1 . 依據交通部觀光署113年1月30日觀業字第1133000239號函轉交通部航港局與本署113年1月3日交流會議紀要辦理。
附件: 公文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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