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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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2023-01-10 文號: 112013

主旨:
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2年1月1日調整COVID-19確診者隔離治療費用支付對象,未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觀光客,在臺期間如確診COVID-19,需自付隔離治療費用,敬請各會員旅行社接待非本國籍觀光旅客時,建議旅客入境前投保醫療險,請查照。
說明:
1 .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12年1月7日觀業字第1120900108號函轉交通部112年1月3日交航字第1110039996號函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12月28日肺中指字第1113700637A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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