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帳號:
密碼:
   
發文日期: 2021-04-19 文號: 110140

主旨:
為保障民眾租用遊覽車安全,敬請各會員旅行社「租用遊覽車使用應注意重要安全規定事項」(如附件),注意駕駛員駕駛時間、是否進入禁行路段、行李是否依規定放置等安全注意事項,俾期保障行程安全與旅遊品質,請查照。
說明:
1 .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10年4月15日觀業字第1100906340號函轉交通部公路總局110月4月9日路運稽字第1100038829號函辦理。
附件: 公文及附件 下載
台北市旅行業行政業務網

台北市中山區四平街20號6樓 TEL:25312191 FAX:25415825

請使用Internet Explorer 5.0 以上版本之瀏覽器, 以獲得最佳瀏覽效果
本網頁內容屬原著作所有,未經授權,請勿抄襲轉載。
本會所提供資料如有誤,以相關主管機關發佈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本網站由 先啟資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製作
Copyright 2004 Travel Agent Association Of R.O.C,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