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因應近期中國大陸鼠疫疫情,敬請各會員旅行社,規劃相關行程時,應安排乾淨衛生的住宿場所,並提醒旅客做好各項預防措施,以降低境外移入鼠疫之風險,請查照。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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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08年11月28日觀業字第1080926940號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8年11月27日疾管檢字第1082100431號函辦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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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國際疫情監視至108年11月25日資料顯示,本年中國大陸累計確診4例鼠疫病例,近期3例皆來自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歷年雲南、貴州、廣西、西藏、青海、甘肅、內蒙古等地區均有個案發生。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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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疫為我國第一類法定傳染病,係存在囓齒類及其跳蚤的一種人畜共通傳染病,並藉跳蚤傳染給各種動物及人類,初期會引發淋巴腺發炎並伴隨發燒症狀,稱為腺鼠疫,如無妥善醫治,後續可引起敗血性鼠疫,甚至引發次發性肺鼠疫,此階段將透過飛沫傳染,可於人與人之間傳染,如未經治療其致死率達30∼60%。此外,國內自42年後已未有鼠疫病例。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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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杜境外移入鼠疫病例,請各會員旅行社,配合如下事項:
(一) 如有規劃上述鼠疫疫源地之旅遊行程時,應安排乾淨衛生且無鼠類侵擾之住宿場所,並提醒旅客旅遊期間避免接觸鼠類或其他野生動物(尤其是囓齒類動物),勿生食肉類或接觸動物死屍,以減少鼠蚤叮咬及感染鼠疫的風險。
(二) 提示旅客返國入境時如有不適症狀,應通知機場或港口檢疫人員並儘速就醫,就醫時請告知醫師旅遊接觸史,以利及早診斷治療。若有傳染病防治相關疑義,請撥打疾管署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洽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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