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附交通部觀光局委託台灣觀光協會組團參加「2020年泰國春季旅展及觀光推廣活動」實施計畫,歡迎踴躍報名參加,敬請查照。 |
說明: |
1 .
|
依據財團法人台灣觀光協會108年11月26日台觀字第1080001004號函轉交通部觀光局「109年度組團參加國際旅展委託案」辦理。 |
2 .
|
代表團訂於2020年1月13日出發、1月20日返臺,共計8日,並請注意以下事項:
(一) 團體機位、住宿預訂及繳費截止日:12月3日。
(二) 其他相關申請(簽證、交通車、翻譯人員等)截止日:12月13日。
(三) 報名截止日(攤位申請):12月20日。
(四) 文宣海運:請於12月9-10日將物品運送至綠威股份有限公司(逾期請自行運送) |
3 .
|
考量作業時間,12月3日以後報名者,其機位請自行處理;敬請把握時效利用該會網路活動報名系統(www.tva.org.tw),以利整體作業,若不參加本活動,不需回文告知。 |
4 .
|
各報名單位應遵守「參展單位權利義務規範事項」,以符交通部觀光局之規定。報名資格請參考前揭規範,完成線上報名後請於7日內主動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至https://forms.gle/dkC3dnnwG9kG15gQ7(切結書、當地語文文宣及當地語言溝通翻譯人員),俟收到報名確認函後始完成報名手續。 |
5 .
|
屬於公司組織者,依據「觀光產業配合政府參與國際觀光宣傳推廣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此次參展費用符合該辦法規定者,可於活動結束後3個月內函送交通部觀光局申請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 |
附件:
公文內容 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