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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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2019-09-06 文號: 108343

主旨:
為維護飛航安全,敬請各會員旅行社向搭機旅客宣導可攜式電子裝置電風扇(內含鋰離子電池),避免放置於託運行李,改放置於手提行李或隨身攜帶上機,敬請查照。
說明:
1 .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08年9月4日觀業字第1080919391號函轉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108年8月30日航警航保字第1080028283號函辦理。
2 . 鑑於108年8月28日桃園國際機場旅客託運可攜式電子裝置電風扇(內含鋰離子電池)發生自燃案件及108年8月27日北京機場中國航空貨艙內鋰電池起火案,為維護飛航安全,敬請各會員旅行社協助向旅客宣導旨揭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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