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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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2019-09-02 文號: 108335

主旨:
有關香山濕地為新竹市濱海野生動物保護區,為利生態環境之維護,敬請各會員旅行社加強宣導遊客周知,請查照。
說明:
1 . 依據新竹市政府108年8月22日府產生字第1080131427號函辦理。
2 . 旨揭保護區,依據該府公告之「新竹市濱海野生動物保護區之範圍及保護利用管制事項」,非經許可不得進入且禁止騷擾、虐待、獵補或宰殺野生動物,違者可依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五十條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3 . 為利民眾參訪時方便觀察生態,該府於107年在香山濕地興建賞蟹步道,供遊客行走,惟步道範圍外之灘地仍屬保護區,務請各會員旅行社督導所屬導遊及隨團服務人員加強團員宣導並遵守保護區管制事項,避免誤觸法規受罰。
4 . 檢附「新竹市濱海野生動物保護區之範圍及保護利用管制事項」。
附件: 附件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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