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交通部觀光局委託台灣觀光協會辦理「2019年紐澳地區觀光推廣活動」乙案,敬請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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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財團法人台灣觀光協會108年5月23日台觀字第1080000389號函轉交通部觀光局「108年度組團參加國際觀光行銷推廣業務委託案」辦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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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團訂於2019年8月31日出發、9月7日返臺,共計8日,即日起至7月31日止受理報名,並請注意以下事項:
(一) 預訂機位、住宿截止日:7月8日;繳費截止日期:7月10日。
(二) 文宣海運:請於7月1、2日前將物品運送至綠威股份有限公司(逾期請自行運送)。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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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把握時效利用該會網路活動報名系統(www.tva.org.tw),以利整體作業,若不參加該活動,不需回文告知。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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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報名單位應遵守「參展單位權利義務規範事項」,以符交通部觀光局之規定。報名資格請參考前揭規範,完成線上報名後請於7日內主動向該會繳交相關證明文件及切結書,俟收到報名確認函後始完成報名手續。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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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公司組織者,依據「觀光產業配合政府參與國際觀光宣傳推廣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此次參展費用符合該辦法規定者,可於活動結束後3個月內函送交通部觀光局申請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