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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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2019-04-24 文號: 108156

主旨:
外交部函知,自本(108)年4月29日起,在國內外滿14歲至接近役齡男子及在國內役男之護照效期,由原規定5年放寬為與一般民眾同為10年,敬請各會員旅行社詳告旅客,以避免衍生糾紛,請查照。
說明:
1 .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08年4月19日觀業字第1080908318號函轉外交部108年4月17日外授領一字第1086601571號函辦理(影附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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