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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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2017-05-16 文號: 106207

主旨:
有關加拿大政府於本(106)年4月13日將「大麻合法化」(Cannabis Act)草案送交國會審議,預定明年中旬後通過,請向旅客宣導禁止將大麻攜入或攜出加國一案,敬請查照。
說明:
1 .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06年5月9日觀業字第1060908542號函轉交通部106年4月27日交航字第1060012094號函轉駐加拿大代表處106年4月19日加拿字第10641301740號函辦理(影附原函乙份)。
2 . 據前揭來函,旨揭法案通過後將允許加境內18歲以上成人可合法購買,並種植少量大麻供個人遊憩及娛樂使用,惟禁止遊客將大麻攜入或攜出加國;預計於明年中旬通過後,即使該法明定大麻在未獲許可執照下不得攜入或攜出加境,惟恐旅客有心或無意在加國取得大麻後攜入我國。請各會員旅行社對國人及加籍旅客加強宣導,以免觸犯我國法律。
附件: 函及附件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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