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日期 |
文號 |
公文主旨 |
| 2024-05-23 |
113209
|
本屆「2024台北國際觀光博覽會」訂於113年5月31日(星期五)特別規劃「 B2B國際商談會 」,詳如說明,即日起開放線上報名,歡迎踴躍報名前往洽談,敬請查照。 |
| 2024-05-21 |
113208
|
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轄管角板山行館園區已於113年2月19日起封閉施工,預計113年7月先行開放南入口、戰備隧道、梅園及生態池等戶外空間,至113年10月底前全區開放,敬請查照。 |
| 2024-05-21 |
113207
|
有關高雄市政府觀光局「2024高雄國內旅遊團體補助計畫」新增二處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詳如說明,請查照。 |
| 2024-05-20 |
113206
|
「2024台灣美食展」交通部觀光署主題館有獎徵稿活動已經開始,徵稿活動至113年6月10日止,入選者最高可獲獎金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敬請查照。 |
| 2024-05-20 |
113205
|
麥加朝覲於本(113)年6月14日展開,將吸引大量人潮前往沙烏地阿拉伯,敬請提醒計劃前往當地的旅客做好個人防護措施,請查照。 |
| 2024-05-20 |
113204
|
有關瓜地馬拉外交部自即日起簽發之「文件證明書」將改採數位化形式呈現一案,請查照。 |
| 2024-05-20 |
113202
|
因應近期國際登革熱疫情嚴竣,敬請各旅行社旅行社提醒民眾前往登革熱流行地區,務必做好防蚊措施,降低登革熱境外移入造成社區擴散之風險,請查照。 |
| 2024-05-20 |
113201
|
檢送新增新北市禁行大客車路段公告1份,敬請查照。 |
| 2024-05-14 |
113194
|
函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全球資訊網「3G語音網路關閉專區」增列「宣導素材」內容,敬請查照。 |
| 2024-05-14 |
113193
|
函轉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為進行「歷史建築北投梅庭修復及再利用工程」,該會北投梅庭謹訂於113年5月27日起休館停止參觀服務,如說明,敬請查照。 |
| 2024-05-14 |
113192
|
為辦理「2024宜蘭縣綠色博覽會」展館及設施拆除撤場,宜蘭縣武荖坑風景區於113年5月13日起至6月30日休園,不對外開放,敬請查照。 |
| 2024-05-08 |
113185
|
檢送「113年7月至9月份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執業證辦理換證處理原則」公告1份,敬請查照。 |
| 2024-05-08 |
113184
|
檢送「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森林育樂場域113年5-6月活動行事曆」,敬請各會員旅行社納入遊程規劃參考,請查照。 |
| 2024-05-08 |
113183
|
檢送2024宜蘭國際童玩藝術節旅行業者專案報價單1份,敬請查照。 |
| 2024-05-08 |
113182
|
檢送交通部觀光署委託台灣觀光協會組團參加「2024年菲律賓TME國際旅展及觀光推廣活動」,敬請查照。 |
| 2024-05-06 |
113180
|
函轉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有關登革熱防治資訊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登革熱/屈公病防治工作指引」,敬請協助宣導登革熱最新疫情與衛教資訊,請查照。 |
| 2024-05-06 |
113179
|
敬請各會員旅行社切勿安排行走軌道遊程,敬請查照。 |
| 2024-05-03 |
113176
|
檢送中小用電戶節能服務宣傳單1份,敬請各會員旅行社踴躍申請,請查照。 |
| 2024-05-03 |
113175
|
國內行動電話3G網路將於113年6月30日關閉,敬請各會員旅行社於接待國外入境旅客安排旅遊時,事先提醒旅客注意,請查照。 |
| 2024-05-02 |
113173
|
為因應「2024宜蘭國際童玩藝術節」活動之舉辦需要,宜蘭縣冬山河親水公園將於活動開幕前2週及活動閉幕後13天休園,敬請查照。 |
| 2024-05-02 |
113172
|
檢送交通部觀光署委託台灣觀光協會組團參加「2024年柬埔寨及寮國地區觀光推廣活動」,敬請查照。 |
| 2024-05-02 |
113171
|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訂於113年5月28日及6月26日針對新設立公司商號,開辦「勞動基準法入門班」課程,敬請查照。 |
| 2024-05-02 |
113170
|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辦理「113年第1場消費者保護宣導講座」,歡迎踴躍報名參加,敬請查照。 |
| 2024-05-02 |
113169
|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為促進提升國內旅遊團至該市壽山動物園參觀人潮,提供旅行業者門票優惠,敬請查照。 |
| 2024-05-02 |
113168
|
交通部觀光署辦理「113年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職前訓練」預定於113年5月10日起開始報名,敬請各會員旅行社轉知欲參加導遊、領隊人員職前或重行訓練者,向該署代訓單位報名參訓,請查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