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帳號:
密碼:
公佈日期 : 2015-11-18
內容 :
主旨:
有關旅行業因應行政院消費提振措施需注意事項,敬請查照。


說明:
一、 行政院消費提振措施國人國內旅遊住宿優惠補助活動或可嘉惠消費者與旅宿業者,惟對旅行業似無直接明顯之助益,甚至因核銷單據唯一採認旅宿業發票,致旅行社機密有曝光之疑慮,經本會緊急反映溝通並感謝主管機關體恤業者困難及問題,同意接受代收轉付收據列入可核銷之單據並修訂部分執行細則(詳見國內旅遊QnA資訊 A2-14,檔案下載:http://admin.taiwan.net.tw/news/news_d.aspx?no=248&d=6096&tag=1)。
二、 新修訂之補助方式雖未盡如本會與業者之期待,但應能解決旅行社商業祕密被公開之問題,旅行業為服務消費者亦不得不配合現行政策,惟本會仍須鄭重提醒注意,以免有業者一時不察而受害。
三、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公告之作業流程,凡訂房優惠補助有關取號、登錄、請領等事宜,俱由消費者與旅宿業者自行處理,並非旅行業所能掌控,強烈建議各會員旅行社切勿介入,以避免衍生糾紛之虞。
四、 對於消費者個人資料之處理運用,如:旅客身分證字號是否限保險目的之使用等,務必按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
五、 因旅行業與旅宿業及遊樂業之產業鏈關係不可切割,本會已向主管機關表達嚴正立場,建議政府推動任何有關國民旅遊或外國旅客來台觀光等利多政策時,應將旅行業參與的環節列入考量。
附件 :
台北市旅行業行政業務網

台北市中山區四平街20號6樓 TEL:25312191 FAX:25415825

請使用Internet Explorer 5.0 以上版本之瀏覽器, 以獲得最佳瀏覽效果
本網頁內容屬原著作所有,未經授權,請勿抄襲轉載。
本會所提供資料如有誤,以相關主管機關發佈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本網站由 先啟資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製作
Copyright 2004 Travel Agent Association Of R.O.C,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