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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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 : 2014-06-12
內容 :
主旨: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辦理第二期「獎勵旅行社開發該市重建區套裝行程」計晝,歡迎各會員旅行社踴躍提出申請,敬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高雄市政府觀光局103年6月6日高市觀發字第10331005000號函辦理。
二、 為持續協助並活絡重建區觀光產業成長,讓旅行社、遊客重新瞭解重建區觀光資源,進而提升重建區的能見度及經濟效益,以實際行動幫助重建區民眾生計維持與重建,永續發展重建區觀光產業。
三、 有關高雄市辦理之第二期「獎勵旅行社開發該市重建區套裝行程計晝」,由合法立案之乙種以上旅行社或該市合法立案之社區社團可透過合法旅行社組團至該市及重建區(限甲仙、杉林、茂林、桃源、六龜、那瑪夏等6區)擇定三個景點觀光旅遊,並於重建區內合法餐廳用餐,經申請核准即可補助每團員餐費(不含早餐)新台幣150元整。本計畫受理截止日期為8月28日,以申請先後順序辦理,經費預算用磬則停止受理。有關計畫申請及核銷方式,詳如計畫內容(如附件)。
附件 :
台北市旅行業行政業務網

台北市中山區四平街20號6樓 TEL:25312191 FAX:2541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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