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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2019-01-10 文號: 108019

主旨:
關於新加坡烏節路於本(2019)年1月1日正式被劃定為禁煙區一案,敬請查照。
說明:
1 .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08年1月9日觀業字第1080900211號函轉駐新加坡代表處經濟組108年1月2日星經字第1080010001號函副本辦理。
2 . 新加坡烏節路公共場所於本年1月1日正式被劃定為禁煙區,範圍從格蘭芝路(Grange Road)和東陵路交界處開始,往東延伸至多美歌地鐵站,北部則延伸至史各士路。新加坡國家環境局派出的一組執法人員在50分鐘內,就勸告約20名煙客到特定吸煙區內吸煙。新加坡國家環境局執法人員表示,大部分違例的煙客是不知情的外國人。禁煙令于烏節路公共場所推行的首三個月,在禁煙區範圍內吸煙的人將接到口頭警告,被警告過的重犯者可被罰款最高1000新元。
3 . 新加坡國會於2018年9月通過吸煙(在特定地區禁煙)修正法案,烏節路成為新加坡首個大範圍禁煙公共場所。新加坡國家環境局執法人員在告知煙客禁煙條例後,並派發小手冊給煙客,讓大家瞭解烏節路超過40個特定吸煙區的位置。禁煙區內很多垃圾桶上也有禁煙告示。
4 . 另新加坡國家環境局也已從2017年6月30日起停止接受全國各區餐飲場所提出設置吸煙處的申請。在烏節路吸煙區以外的餐飲場所若已設吸煙處,可保留到業者執照終止或被撤銷為止,日後同個地點的新業者將不能設吸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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