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辦理108年度「臺北市補助工商團體及廠商海外參展計畫」受理申請作業1案,敬請查照。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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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7年12月27日北市產業工字第1076029613號函及「臺北市補助工商團體及廠商海外參展計畫申請須知」(以下簡稱本計畫)第4點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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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國際展銷活動,該局自102年起補助辦理本市團體及廠商海外參展費用,協助廠商拓展對外貿易商機,爭取海外訂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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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本計畫受理申請時間為108年1月2日至2月15日,可申請補助之展覽期間為108年1月2日至12月31日,歡迎各工商業界踴躍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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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一) 依工業團體法、商業團體法及其他相關法令登記於本市之工商團體;工商團體組團參展,參展廠商須至少三家為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於本市完成登記之公司或商業。
(二) 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於本市完成登記之公司或商業(以下簡稱個別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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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金額:
(一) 依第三點第一款申請之工商團體組團參展,每年度以申請二項展覽為限;單一展覽每一本市參展廠商最高補助新臺幣八萬元,最高總補助金額新臺幣八十萬元。
(二) 依第三點第二款申請之個別廠商參展,每年度以申請一項展覽為限;單一展覽每一廠商最高補助新臺幣六萬元。
(三) 為推動本市產業發展,參與國際重要展覽(詳該局公告)可優予補助。依第三點第一款申請之工商團體組團參展,單一展覽每一本市參展廠商最高補助新臺幣十萬元,最高總補助金額新臺幣一百萬元;依第三點第二款申請之個別廠商參展,每一廠商最高補助新臺幣八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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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項目:本計畫補助款經費限用於場地租金、場地佈置費、文宣廣告費及運費等支出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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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訊息:
(一) 本申請須知及相關申請書表格請至該局網站(http://www.doed.taipei.gov.tw)/首頁/工商服務/重要業務/「補助工商團體及廠商海外參展」項目下載詳閱。
(二) 或至臺北市民e點通網站(網址:http://www.e-services.taipei.gov.tw)/業務類別/產業發展類/產業發展局工商服務科/點選「臺北市補助工商團體及廠商海外參展計畫」項目下載使用。
(三) 另亦可於本計畫網站(http://intl.expo.taipei)/表單下載項目下載詳閱申請須知及相關書表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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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窗口:
(一) 請郵寄或親送服務窗口「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工商服務科」﹝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1樓北區﹞。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專人親送者應於上班時間內送達,並以收文所載日期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二) 若有疑義請洽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文小姐,電話:2366-0812,或該局工商服務科,聯絡人:洪先生、陳小姐,電話:1999轉4543、1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