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交通部觀光局委託台灣觀光協會組團參加「2019年柏林旅展及歐洲城市觀光推廣活動」實施計畫乙份,歡迎踴躍報名參加,敬請查照。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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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財團法人台灣觀光協會107年12月28日台觀字第1072027號函轉交通部觀光局「108年度組團參加國際旅展委託案」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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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團訂於2019年3月3日出發、3月12日返臺,共計10日,即日起至2月3日(日)止受理報名,並請注意以下事項:
(一) 文宣海運:請於1月4日前將物品運送至大津山有限公司(逾期請自行運送)。
(二) 預訂機位、住宿截止日:1月18日;繳費日期:1月30-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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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截止日期雖為2月3日,但考量作業時間,1月18日以後報名者,其機位、住宿均請自行處理,敬請把握時效利用該會網路活動報名系統(www.tva.org.tw),以利整體作業,若不參加本活動,不需回文告知。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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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報名單位應遵守「參展單位權利義務規範事項」,以符交通部觀光局之規定。報名資格請參考前揭規範,完成線上報名後請於7日內主動向該會繳交相關證明文件、切結書、當地語文文宣及當地語言溝通翻譯人員,俟收到報名確認函後始完成報名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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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公司組織者,依據「觀光產業配合政府參與國際觀光宣傳推廣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此次參展費用符合該辦法規定者,可於活動結束後3個月內函送交通部觀光局申請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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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請至該會官網下載
http://www.tva.org.tw/MessageSpread_List/a4a6ce64e68243269923275322c79e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