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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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2018-06-27 文號: 107275

主旨:
為配合飛美班機旅客攜帶粉狀物質最新保安規定之實施,敬請各會員旅行社加強向旅客宣導,請查照。
說明:
1 .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07年6月25日觀業字第1070912576號函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107年6月22日空運安字第1075013962號函辦理。
2 . 為因應國際恐怖攻擊的威脅情勢,美國運輸保安署於今(107)年5月31日發布保安緊急修正令,要求加強對飛美航班旅客隨身所攜帶大於或等於350毫升(約為可樂罐大小)粉狀物實施進一步之檢查。
3 . 請各會員旅行社加強向旅客宣導,請搭乘飛美航班旅客配合受檢,除經航空公司檢查確非屬危險或危安物品的藥粉、嬰兒配方奶粉、人類骨灰外,應將大於或等於350毫升之粉狀物放置於託運行李內;另為避免延誤搭機時間,亦請提醒旅客於機場辦理報到劃位手續後,儘早進入內候機室等候搭機,旅客如對前述規定有任何疑問,可向所搭乘之航空公司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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