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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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2017-04-24 文號: 106169

主旨:
「空運危險物品名稱」業經公告修正並自106年3月22日生效,敬請各會員旅行社對搭機旅客加強宣導,以維飛航安全,避免衍生糾紛,請查照。
說明:
1 .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06年4月14日觀業字第1060905858號函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106年3月22日空運安字第10650048193號函(副本)辦理。
2 . 揭「空運危險物品名稱」業經公告修正並自106年3月22日生效,請逕至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網站(http://www.caa.gov.tw)危險物品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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