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帳號:
密碼:
   
發文日期: 2015-02-17 文號: 104073

主旨:
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團體導覽器預約注意事項一案,敬請各會員旅行社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1 .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04年2月16日觀業字第1040903470號函轉國立故宮博物院104年2月13日台博教字第1040001590號函辦理。
2 . 自104年3月1日起,現行團體取消預約參觀日由前1日改為須於2日前取消(例如:原訂1月5日參觀,須於1月3日中午12時前上網取消),取消後該筆名額隨即於線上預約系統釋出,另已完成預約該院團體導覽器之團體須於預約時間前後20分鐘購票並領取團體導覽器,逾時未到者改由未預約之現場排隊團體依序遞補。
台北市旅行業行政業務網

台北市中山區四平街20號6樓 TEL:25312191 FAX:25415825

請使用Internet Explorer 5.0 以上版本之瀏覽器, 以獲得最佳瀏覽效果
本網頁內容屬原著作所有,未經授權,請勿抄襲轉載。
本會所提供資料如有誤,以相關主管機關發佈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本網站由 先啟資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製作
Copyright 2004 Travel Agent Association Of R.O.C,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